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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2014年会员发展公告

3/28/2014 12:33:23 PM | 4320680次阅读 | 来源:中华薛氏网

海内外优秀中华薛氏儿女:

    爱我中华,兴我薛家!

    即日起,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开始办理2014年新会员入会,欢迎你回家!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薛宗会)是由重族情、亲情、乡情,热心薛氏宗亲联谊的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世界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本会的宗旨是:氏族文化研究,宗亲联谊活动,家国历史教育,中华文明传承。

 本会于2013年6月1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注册成功,并于10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宾馆隆重举行了首届理事会选举成立大会,首届理事会名誉理事长薛驹、薛振江老先生;理事长薛豹先生,驻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薛云先生。本会办事机构设在北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严格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请您详阅《会员手册》,填后申请表回发本会邮箱:zhonghuaxueshi@sina.com


           

  爱我中华  兴我薛家

通联方式: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崇学山庄9号楼219

   编:100091

人:薛薛啸尘 薛何鱼 王瑞宏      

联系电话:010--62806484

   真:010--62806400

   机:139 1170 5918  

   站:http:// www.chinaxue.org

本会账号:601 004 235 200 827 408

   名:薛何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支行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成立大会



2013104北京

人民大会堂宾馆



欢 迎 辞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宗长、各位族亲:

大家好!

值此中秋佳节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4周年国庆之际,我们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组委会迎来了进京出席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成立大会的各位宗长、各位族亲、各位嘉宾!在此,大会组委会向来自祖国四面八方、一心一意爱我中华,兴我薛家的各位嘉宾和薛氏宗亲,致以诚挚的谢意和热烈的欢迎!

风声雨声读书人生声声入耳,国事家事天下薛氏事事关心。国庆的北京汇聚了五湖四海薛氏儿女的浓浓亲情,北京的国庆掩不住中华薛氏爱国兴族的拳拳赤诚!薛氏宗亲各地代表第一次欢聚首都北京,联谊首都北京,就是要隆重召开联谊会,选举成立理事会,共圆中国梦,畅叙薛氏情。

一句话:

爱我中华,兴我薛家!                  

                     

                      首届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组委会

                     2013年10月4日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会  旗

                      外观:红标黄旗 红心黄皮

 寓意:黄河黄土黄皮肤黄帝世家

      红日红霞红心族红耀中华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会  徽

外观:外圆内方方圆结合

                 寓意:圆圆满满做事

            堂堂正正做人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会  呼

爱我中华 兴我薛家


会  网

中华薛氏

www.chinaxue.org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会  歌

《国 家》

原唱:成龙 刘媛媛

一玉口中国 一瓦顶成家
都说国很大 其实一个家
一心装满国 一手撑起家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在世界的国 在天地的家
有了强的国 才有富的家
国的家住在心里 家的国以和矗立
国是荣誉的毅力 家是幸福的洋溢
国的每一寸土地 家的每一个足迹
国与家连在一起 创造地球的奇迹

一心装满国 一手撑起家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在世界的国 在天地的家
有了强的国 才有富的家
国的家住在心里 家的国以和矗立
国是荣誉的毅力 家是幸福的洋溢
国的每一寸土地 家的每一个足迹
国与家连在一起 创造地球的奇迹
国是我的国 家是我的家
我爱我
的国我爱我的家
国是我的国 家是我的家
我爱我
的国 我爱我的家
我爱我.........国家

登记号码

登记日期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会员申请表

          会员姓名:                

          会员类别:                

填 表 说 明

1、姓名: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真实姓名。

2、会员类别: 分“会员、理事、常务理事”三种填写。

3、出生年月日:填写公历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件号码相符。包括(15位或18位身份证号或军官证号或护照号。

4、政治面貌:分“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无党派”四种,民主党派应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5、联系电话:填写能够迅速、直接联系到候选人本人的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和办公室号码。

6、学历:填写本人所获最高学历。

7、学位:分“博士、硕士、学士”三种,填写详细,如“法学博士”等。

8、工作单位:填写所在的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要填写全称。

9、外语水平:按实际情况分“具备阅读能力”、“具备一般应用能力”和“具备熟练应用能力”三个等级。

10、计算机能力:以是否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网络,填“是”或“否”。

11、受教育简历:简要填写高中以后阶段就读院校、学习专业等。

12、工作简历:简要填写起止年限和职务、职称变化情况。

13、照片:粘贴候选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崇学山庄9号楼

邮    编:100091

联 系 人:薛 云  薛 宇 薛啸尘 薛何鱼 王瑞宏  

联系电话:010--62806484

传    真:010--62806400

手    机:139 1170 5918  

网    站:http:// www.chinaxue.org

本会账号:601 004 235 200 827 408

户    名:薛何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支行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会员申请表

姓名

   

出生年月

籍贯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职称

获得资格时间

计算机能力

第一外语语种

熟练程度

在中国大陆以外接受一年以上教育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毕业院校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行政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所学专业(可以多个)

从事职业

研究方向

任职情况

任 职 单 位

职   务

受教育简历

工作简历

企业简介及社会贡献

                       (企业会员填写)

学术作品或荣誉

著作论文/荣誉名称

发表/授予单位

作者身份

时间

推荐人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理事会

意见

           

              (理事会盖章或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注册名称: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简称:薛宗会。英文名称:China Surname Xue Zong Qin Association,简称CXA。

第二条  本会主管单位:国际东学研究会;简称:东学会。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Masterism Seminar Limited;简称:IMS。

第三条 本会的定位是:由重族情、亲情、乡情,热心薛氏宗亲联谊的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世界性非营利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氏族文化研究,宗亲联谊活动,家国历史教育,中华文明传承。  

第五条 本会于2013年6月1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注册成功,办事机构设在北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广泛联系和团结薛氏宗亲人员,推动世界各地薛氏宗亲的交流与往来,把共建中华薛氏复兴伟业的“兴薛梦”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结合,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贡献。

(二)促进国内各地、世界各国薛氏宗亲民间经贸、文化、教育、艺术、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交往,增进情谊,资源共享,展示“天下薛氏一家亲”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2013年“7.14发起人会议”通过的8项决议:启动中华薛氏通谱编纂;推广《黄帝世家薛氏家族志》;创办中华薛氏网站;编发中华薛氏会刊;筹建中华薛氏基金、中华薛氏企业商会中华薛氏文博会馆;修建中华薛氏宗祠。弘扬家史,笃学明志,尊崇先祖,教育后嗣。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设一般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三级。一般会员入会须由理事推荐, 理事会员入会须由常务理事会员推荐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八条 会员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姓薛;

(二)  拥护本会章程;

  (三) 关心和致力于薛氏宗亲联谊事业;

  (四)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五)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由理事或有关单位推荐,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颁发会徽、会服、会碟及会员手册;

(四)理事、常务理事及其以上职务者另由本会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为其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反映本地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五) 按年缴纳会费:会员一百元;理事一千元;常务理事及副秘书长以上原则上不低于一万元;顾问及名誉职务多少不限。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新年1月31日。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报常务理事会备案,并交回会徽、会碟、会服、会员手册和聘任证书。

  第十三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交会费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在中华薛氏网上公告。

  第十四条 本会设顾问、名誉职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本会设名誉顾问、顾问若干人;名誉理事长若干人;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若干人;副理事长若干人;驻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理事会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八条 理事会每届三年,最多连任两届,届中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或以通讯方式征求常务理事意见,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九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在理事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本会重大事宜,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其它常务理事组成。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理事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规划;

  (三)决定召开理事会员大会;

  (四)聘请顾问、决定增免理事、批准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须变更的理事人选;

  (五)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必要时可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八)决定其它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通过书面形式表达自己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常务理事会工作,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议;

  (二)检查理事大会、常务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决定其它重要事宜;

  (五)理事长委托驻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行使理事长有关职权。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向理事长及常务理事会汇告工作情况;

  (三)协调本会各专门委员会、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办事机构、专门委员会、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六)秘书长可委托副秘书长行使秘书长的有关职权。

第五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每年交纳的会费;

(二)海内外各界宗亲人士、企事业团体的捐赠;

(三)薛氏企业商会、文化博览会等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也可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用于专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会建立财务监管小组及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数据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会驻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及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报理事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建议,经理事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3年10月4日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四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常务理事会。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第一届常务理事会成员名单

名誉顾问:林伯野 恽仁祥 胡木英 张蔚萍 张勤德 张木生 苏铁山 杨  光 胡树萌

顾  问:  薛俊功 薛兆岸 薛炜清 薛茂岳 薛孝忠 薛刚清 薛立钊 薛宗汉 薛柏清

(18)   薛江枫 薛德山 薛效堂 薛玉发 薛培民 薛大祥 薛家发 薛远标 薛  遒

名誉理事长: 薛 驹   薛振江                  

理事长: 薛 豹                                  

常务副理事长: 薛 荣(女) 薛方全 薛永新 薛建设

             薛家鑫 薛三元 薛文薛 荣                          

驻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薛 云                      

副理事长:  薛重生 薛玉成 薛金闹 薛志强 薛建伟 薛海光 薛迪飞

薛先佐 薛  波 薛太奎 薛太先 薛勇杰 薛常泽 薛千中 薛  涛 薛乾金 薛祖德 薛乐生 薛  明 薛朝国 薛明书 薛千斌 薛常果 薛义凯 薛世国 薛德胜 薛连生 薛陈芳 薛承旺 薛  林

副秘书长:  薛  飞 薛  伟 薛广明 薛凤山 薛国锋 薛富春 薛  双 薛宝祥 薛长海

(18人)   薛本才 薛丙须 薛振忠 薛敏虎 薛来华 薛  勇 薛  瑞 薛  刚 薛建雄

备注:常务理事会成员由2013104日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成立大会

民主选举通过,部分未现场参会获得民主推荐并提名当选人员,须征求本人意见;作为拟

聘常务理事且任职副秘书长以上人员名单,尚未确认或发聘书的用红色标注

             

   爱我中华  兴我薛家

通联方式: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理事会秘书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中央党校崇学山庄9号楼219

   编:100091

人:薛薛啸尘 薛何鱼 王瑞宏      

联系电话:010--62806484

   真:010--62806400

   机:139 1170 5918  

   站:http:// www.chinaxue.org

本会账号:601 004 235 200 827 408

   名:薛何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海淀区支行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保证会员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联谊会的凝聚力,促进联谊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会员必须遵守本会章程,认真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三条 本会实行会员制。设一般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三级。一般会员入会须由理事推荐, 理事会员入会须由常务理事会员推荐并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会员入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姓薛;

(二)拥护本会章程;

(三)关心和致力于薛氏宗亲联谊事业;

(四)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五)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第五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由理事或有关单位推荐,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缴纳会费。

第六条  会员会费及享有权利与服务

所有会员均享有《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1年至少52期免费的《中华薛氏手机报》赠阅服务。

其中:

   一般会员会费每年1百,享有服务(三宗全会:

即阅读《会员手册》后填写入会申请表,得到本会赠发的会徽、会服、会碟(成立大会视频光碟),作为以后参加本会活动凭据。


   理事会员会费每年1千,在享有上述三宗全会服务基础上另享(四项优待) :

   (一)医在北京: 本会秘书处提供医疗咨询预约挂号服务;

   (二)食在北京: 本会安排中央党校崇学山庄享受八八折;

   (三)住在北京: 本会安排中央党校崇学山庄享受特价房;

   (四)行在北京: 本会秘书处提供旅行咨询和接送站服务;

   常务理事及副秘书长以上会费每年1万,享有服务(五星评委:

   即在享有上述三宗全会、四项优待基础上,获赠价值万元中华薛氏手机卡一张,并有权推选每年一届的中华薛氏“福禄寿禧孝”五星且在年会上为之颁奖。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反映本地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报常务理事会备案,并交回会徽、会服、会碟、会员手册和聘任证书。

第九条 会员如严重违反本章程,或在规定期限内不交会费的,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在中华薛氏网上公告。

第十条  本办法自第一届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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