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仲作车考论
葛志毅
内容提要:“奚仲作车”是中国文化史上极富命义的一个课题,但由于直接史料甚少,迄今未引起研究者的充分注意。其实,若从解析“奚仲作车”入手,可以解决先秦文化史上的一系列相关问题。如圣人创物利民的社会文化属性;车除了作为交通工具之外,它在先秦礼制中独具的社会文化功能;记载中“乘龙”与骑马及作车间的隐喻性关联;车在中国古代的独立起源及其对世界文明史的发展贡献;渊源于英雄时代的奚仲家族,如何积蓄起在贵族时代薛国发展所需要的历史创造潜能等等。所有这些都可以揭示“奚仲作车”在中国文化史上未被人充分理解的意义所在。
关键词:奚仲作车 车正 车制起源 乘龙 仲虺 奚
对先秦文献关于“奚仲作车”的记载历来存在歧义,因此,其是否可信及应当如何诠解,已成为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问题。有记载又说奚仲为夏车正,那么,车正是否如解者所云乃掌车服大夫?相关牵连而出者又如,中国古代的车是否在本土独立起源?先秦文献中的“乘龙”与骑马、作车等现象间是否存在何等待发之覆?如何评价奚仲及其后嗣仲虺在先秦任姓族裔及薛国历史上的地位及影响?这些问题切实关系到中国文化史上的诸多关节,但迄今罕有学者给予较为系统的综合解答。本文拟集辑资料,复经错综排比、解析诠释的甄微功夫,冀一抒胸臆,且呈请同好问正,亦希图于中国文化史的研究有所补裨。
一、奚仲作车
在先秦的记载中,以《世本·作》为代表提出“奚仲作车”之说,与之相同的记载还有《墨子·非儒》《管子·形势解》《荀子·解蔽》
《吕氏春秋·君守》《文选》卷五十五陆士衡《演连珠》李善注引《尸子》等。此外还有稍异的说法,如《山海经·海内经》:“帝俊生禺号,禺号生淫梁,淫梁生番禺,是始为舟。番禺生奚仲,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郭璞注:“《世本》云:‘奚仲作车。’此言吉光,
明其父子共创作意,是以互称之。”《山海经》的记载很重要,因为它指出奚仲出自上古的显赫名族,乃帝俊之后,又指出最初发明的车是原始的木材质车,而且车的创制很可能是奚仲、吉光父子两代共同努力的成果。《路史》采用其说,其卷十四《后纪五》载黄帝妃嫫母生苍林、禺阳,禺阳受封于任,为任姓,其后“番禺是始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光,是主为车,建侯于薛”,卷二十四《国名纪》以薛为吉光国。此显然乃承《海内经》之说,以吉光造车而受封于薛,与《世本》谓奚仲作车、封于薛之说稍异。但二说实可互补而不悖,即车制应为奚仲、吉光父子共同创制,后以奚仲声名影响独大,是以在流传中专享造车封薛之名。《孙膑兵法·势备》曰:“禹作舟车”,此殆因奚仲为夏车正而生出的说法。
此外,还有一较有影响的说法,可概括为:始作车者为黄帝,奚仲则乃继踵而起的改制者。《汉书·地理志》:“昔在黄帝,作舟车以济不通。”《太平御览》卷七七二引《释名》曰:“黄帝造车,故号轩辕氏。”《续汉书·舆服志上》刘昭注则驳《世本》而伸黄帝作车说,曰:“《世本》云:‘奚仲始作车。’《古史考》曰:‘黄帝作车,引重致远,其后少时驾牛,禹时奚仲驾马。’臣昭案,服牛乘马,以利天下,其所起远矣,岂奚仲为始?《世本》之误,《史考》所说是也。”《太平御览》卷七七三引《古史考》则曰:“黄帝作车,少昊时加牛,禹时奚仲驾马,仲又造车,更广其制度也。”这是把奚仲造车解释为继黄帝作车之后“更广其制度”。《荀子·解蔽》杨注则说为“改制”:“黄帝时已有车服,故谓之轩辕。此云奚仲者,亦改制耳。”《说文解字》“车部”段玉裁注则说为:“非奚仲始造车也⋯⋯盖奚仲时车制始备,合乎勾股曲直之法。”段说可视为“改制”说的代表性理解之一。但应该指出的是,所谓“改制”既指对车制结构本身的改进,也包括对造车技艺的改进,这里所谓改制主要指这些内容。黄帝造车说殆与他被战国秦汉之际推为人文始祖有关,于是许多器物发明包括作车在内皆托于其名下。但托于黄帝名下似所推时间过早,现有证据很难使之坐实。但在实际上也不排除作车者非一人一时一地的多元可能,以黄帝为例,《易·系辞》即有曰:
黄帝、尧、舜“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这与中华文明地域广大及与之相关的文化起源的多元特征有关,还因为在作车者中以奚仲最为代表,故独著而享其名而已。并且因此说晚于《世本》,故而出现攻驳奚仲作车以为其说立足根据的现象,但也正因为如此使其说平添些许疑窦。
还有学者推源车作于伏羲画卦的时代。《宋书·礼志》:“上古圣人见转蓬,始为轮,轮行可载,因为舆。任重致远,流运无极。后代圣人观北斗魁方杓曲携龙角,为帝车,曲其以便驾。《系本》云:‘奚仲始作车。’案庖羲画《八卦》而为大舆,服牛乘马,以利天下。奚仲乃夏之车正,安得始造乎?《系本》之言, 非也。”是其亦驳《世本》而倡伏羲画《八卦》而为大舆之说。按《宋书·礼志》述车制之原应本于《续汉书·舆服志上》,其曰:“上古圣人,见转蓬而知为轮。轮行可载,因物知生,复为之舆。舆轮相乘,流运罔极,任重致远,天下获其利。后世圣人观于天,视斗周旋,魁方杓曲,以携龙角为帝车,于是乃曲其,乘牛驾马,登险赴难,周览八极。故《易·震》乘《乾》,谓之《大壮》,言器莫能有上之者也。自是以来,世加其饰,至奚仲为夏车正,建其,尊卑上下,各有等级。”是《宋书》述车制之原本于《续汉书》,亦可见《宋书》主伏羲画卦而为大舆之说中,隐然包含的《易传》法天而设卦观象制器的义蕴之渊源。综合其说,关于车制发明大义可归纳如下:其一,见转蓬而知车轮。《太平御览》卷七七三引《淮南子》亦有曰:“见飞蓬转而知为车,以类取之也。”
仰韶文化至龙山文化时期已普遍采用快轮制陶,陶轮的发明对车轮的出现应有联想性启发。其二,见斗杓而知曲辕驾马。即车的发明先有轮,继有舆,于是轮、舆结合产生人力挽引之车;是后圣人观魁方杓曲而制为曲辕驾马,于是始有畜力挽引之车,车制至此大备。此过程应在奚仲之前已完成,至奚仲则制为车服尊卑等级制度。这主要是从《续汉书·舆服志》所言可得出的认识,《宋书·礼志》略本此意而又力伸“伏羲画卦始为大舆”以驳《世本》“奚仲始作车”之说。但在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易·系辞》明谓黄帝、尧、舜“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即观象作车者并没早到伏羲。其中要以《续汉书》所言奚仲为车正在创制车服礼仪等级制上的作用,尤为值得关注。这将在后文详论,但此事非身为车正的奚仲所可主。在相关记载中,不仅谓奚仲作车,又谓驾马服牛者亦为奚仲。如《新语·道基》:“于是奚仲乃挠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以利天下。”前文引《古史考》亦谓“禹时奚仲驾马”。但有学者指出,奚仲与服牛驾马事无关,如段玉裁谓:“盖奚仲时车制始备,合乎勾股曲直之法。《古史考》云:‘少昊时加牛,禹时奚仲加马。’强为之说耳。” 认为奚仲唯专作车,此外与服牛驾马事无关,这反映了古人的一种理念,即认为凡被推为“作”者,往往是那些只专精一事而不能兼擅诸事者可膺其选,因为唯其如此才能积思专深、业绩精湛且无人可及而独传后世。如《淮南子·修务训》:“昔者仓颉作书,容成造历,胡曹作衣,后稷耕稼,仪狄作酒,奚仲为车。此六人者,皆有神明之道,圣智之迹,故人作一事而遗后世,非能一人而独兼有之。”此谓包括奚仲在内的各位“作”者,虽具“神明”、“圣智”之才,但也只能各专一事而不能事事兼擅独揽。对此《荀子·解蔽》专门作了阐述,其中有曰:“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一也;好稼者众矣,而后稷独传者,一也;好乐者众矣,而夔独传者,一也;好义者众矣,而舜独传者,一也。作弓,浮游作矢,而羿精于射;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这里反复强调的中心主题是专一精神。其特别指出,自古以来有所发明或成就卓著而得以传诸后世者,必定是那些持有专一不贰秉赋的人,并且特别指出:“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即使是作车、配马、驾御这些同系于一车的相关技艺,其中每一项能达于专精之境者,也只能是各有其人而不会有兼擅诸长的通人专家。根据这种观点,奚仲所专擅者只能是造车,至于服牛驾马的发明,只能是另有其人,从而也就否认了奚仲与服牛驾马的发明关系。
在古代百工技艺中,造车技艺最称高妙复杂。如《考工记》曰:“故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人上梓,周人上舆。故一器而工聚焉者,车为多。”《吕氏春秋·君守》亦谓:“今之为车者,数官然后成。”经虞夏以来的发展积累,周代百工技艺最高,其中周代制车技艺最为复杂,亦可为代表,一辆车的制造需要多位相关专家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当初奚仲几独力承当作车之功,其智巧自非常人可及。《管子·形势解》云:“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巧者,奚仲之所以为器也斫削者,斤刀也。故曰:奚仲之巧,非斫削也。”按此乃言奚仲的智慧精巧表现在造车技艺的整体设计和统筹协调上,而不在斤刀斫削一技一艺的细碎功夫上,此实相当于对奚仲发明造车技艺的充分肯定。故又谓奚仲所造车,外观形制规矩美观,质地坚利牢固,内在机制转运协调,是匠心高妙的结晶。总结奚仲的成功,完全在于他能殚精竭虑、尽心智巧,终至在形而上之境使造车技艺得到升华,为表达此意,《管子》使用一“巧”字称誉奚仲。俗间有称奚仲为“车神”者,不过说他造车技艺高超,已达出神入化之境。俗常谓技艺高妙者往往用“鬼斧神工”形容之,奚仲实可谓神工。《易·系辞上》谓“阴阳不测之谓神”,神即造化高妙之意,称奚仲为车神,就是对他发明造车技艺的一种极至肯定。《庄子·天下》谓:“不离于精,谓之神人。”神又是一种境界,奚仲发明造车技艺已达精义入神之境。汉人称郑玄为“经神”,是为表彰他在经学上的深湛造诣,称奚仲为车神是对他发明造车技艺的充分肯定。
综之,借助对奚仲及相关记载的考察可知,古代发明造车技艺者可能不仅奚仲一人,但奚仲应该是诸多造车技艺发明者中的一位集大成者或杰出代表,是以独享《世本》中“作车”的盛名。有学者托言“古史渺茫,俱未可信”,对奚仲作车表示怀疑,未免陷入疑古之失。
二、车正考辨
《左传·定公元年》说奚仲为“夏车正”,竹添光鸿《左氏会笺》曰:“《吕氏春秋·君守篇》:‘奚仲作车。’《荀子·解蔽篇》《淮南子·修务训》并有此文,杨注云:‘黄帝时已有车服,故谓之轩辕,此云奚仲者,亦改制耳。’《文子·自然篇》曰:‘奚仲为工师。’《淮南子·齐俗训》:‘奚仲为工。’《管子·形势篇》曰:‘奚仲之巧,非斫削也。’盖亦如垂作共工之官,非造车之谓。《舆服志》所云‘建以别等级’,即杨倞所谓‘改制’者是已。”竹添光鸿所言,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所谓奚仲作车本指造车,此如《文子》《淮南子》《管子》所言,应为工官之职,故不仅指造车之事;其二,《续汉书·舆服志》“建以别等级”与杨所言“改制”合,应指车服礼制的改革。细审《荀子·解蔽》杨注,其所云“改制”决非指车制结构或造车技艺上的改进,而应指车服礼制上的改革,这点竹添光鸿说得对。但杨也未意识到车服礼制的改革决非车正之职所能主,故包括《舆服志》之说都值得斟酌。但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即奚仲究竟为发明造车技艺的工官呢,还是奚仲以车正之职改革车服礼制呢?
察竹添光鸿所言,实本《舆服志》解释杜预,杜预在《左传·定公元年》注以“奚仲为夏禹掌车服大夫”解“夏车正”。察杜预之言应本于谯周,马宗琏《春秋左传补注》引谯周《古史考》曰:“《黄帝服志》云:‘奚仲为夏车正,建其,尊卑上下,各有等级。’” ①由此也可见《续汉书·舆服志》记载之由来。那么,车正是否是掌车服大夫呢?不是。此可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记载比较说明之,其曰:“昔虞阏父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赖其利器用也。”由此陶正“利器用”之职,可以推知奚仲车正之职应为管理造车等相关管理事物的职官。车服大夫应属礼官的范畴,此陶正、车正在《周官》中应属冬官事职的范畴,与车服大夫的性质不同。车正、陶正与《左传》所见其他如卜正、农正、工正、马正、田正、贾正、庖正、历正、牧正、校正及五行之官的金、木、水、火、土等五正,皆涉及与工艺技术及管理有关的职守,与礼官性质有区别。而且从奚仲的身份性质上看,他本应与工匠相关,后被擢升为工官,不可能与掌车服的礼官有关系。如《文选》卷五五陆士衡《演连珠》:“是以轮匠肆目,不乏奚仲之妙”,比奚仲于工匠,这符合奚仲的本来身份。《元和郡县图志》卷九:“奚公山在(滕)
县东南六十六里,奚仲初造车于此。” 《路史》卷二四“任姓奚国下”引郑樵曰:“鲁奚邑。今徐之滕东南六十青丘村有奚公冢、奚公山,阳晔《徐州记》云:‘仲造车辙存焉。’”这些史迹传说与奚仲工匠的身份相合。《管子·七法》:“正天下有分是以欲正天下而工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工盖天下,而器不盖天下,不能正天下。”可见工官器制和国家富强的关系,因此很早就应设工官管理百工,奚仲就应是一位工官。《文子·自然》:“昔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奚仲为工师。”又见于《淮南子·齐俗》。是说奚仲于尧时为工师,至夏时又为车正,即奚仲带领其族以造车技艺世袭工官之职。马克思说:“赐予最初的世袭酋长的名号,其后永远成为他的继任者名号。” 奚仲事实上已成为由族长冒称的造车氏族的世袭名号。《管子·形势解》:“羿之道,非射也;造父之术,非驭也;奚仲之巧,非斫削也。”即羿、造父、奚仲之见称于世,并非由于其各自精湛的射、驭及斫削等具体技艺之长,而是因其能对射、驭及斫削技艺加以总结而上升为一般性的道术智慧层面;如羿为射官,造父为驸驾,奚仲为车正,皆已超越各自的技艺之长而升任为司掌管理职责的官正。此车正即相当于工官,《管子》所谓“奚仲之巧”即指奚仲司掌造车技艺的工官之巧。如《考工记》云,“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又曰“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所谓“巧”皆谓工官职守的特征。所以,奚仲所任车正与掌车服大夫之职无关,应该是负责与造车等生产管理事务有关的工官职守。梁履绳在《左通补释》中指出:“《文子·自然》曰:‘奚仲为工师。’《管子·形势解》曰:‘奚仲之巧,非斫削也。’盖亦如垂作共工之官,非造车驾马之谓。” 亦指出奚仲已超越具体的造车技艺而司掌管理职责的工官。工官与掌车服大夫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车服作为贵族身份地位的重要象征,与爵命制度密切结合,并借助它的推行,构筑起三代贵族社会的基本秩序结构。如此重要的制度,决非工官性质的车正所能司掌。传说车服制度起于黄帝,但据史料所可考见者,要到尧舜时代方开始形成规模。周代则由于爵命制的完善,作为其物化条件标志的车服制度也空前完善起来。黄帝又称轩辕氏,有人据此推断车服制起于黄帝时,如《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张宴曰:“作轩冕之服,故谓之轩辕。”《五帝本纪》之泷川资言《会注考证》引邹诞生亦有此言。《易·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此谓黄帝以来始定服制尊卑,《世本·作》亦谓“黄帝作冕旒”。《今本纪年》亦谓黄帝“初制冕服”。故《大戴礼记·五帝德》谓:“黄帝黼黻衣,大带,黼裳。”尧舜时代以车服赏功酬庸,《书·舜典》:“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又见于《尚书·益稷》。由于车服制度的推行,使贵族与平民在身份地位上悬隔开来,《尚书大传·唐传》:“古之帝王,必有命民命于其君。得命,然后得乘饰车骈马,衣文骈锦。未有命者,不得衣,不得乘,乘、衣有罚。庶人木车单马,衣布帛。”车服成为爵命之赐的物化特权,贵族与平民也在车服的使用上显著地分开。《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车服专被用于赏赐贵族有德者。《书·益稷》借舜之口叙述了冕服十二章制度,这是车服制度已成为规模的基本标志。舜又命伯夷典礼,“作秩宗”,曾运乾谓:“秩宗之职,制为章服,序别尊卑,君子所以辨上下而定民志也。” 是以车服制度在尧舜时代已成规模,并且发挥着确立和维护贵族社会秩序的功能,它已成为贵族礼制的核心,并有专门的礼官执掌。周代爵命制度较前代最为完善,专以封赐车服彰显贵族。如《左传·昭公十五年》:“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国语·周语上》:“故为
车服、旗章以旌之。”《国语·鲁语上》:“夫位,政之建也;署,位之表也;车服,表之章也。”(位者爵位,署即官署)周代特别注重以封赐车服作为授予贵族爵命的象征,而且专设礼官掌车服爵命的赏赐。据《周礼》记载,《春官·小宗伯》“掌衣服车旗宫室之赏赐”,《典命》掌诸侯公卿大夫士各等级的“国家宫室车旗衣服礼仪”,其中“车旗衣服”即是车服制。与之相关者可举《春官》之《司服》《巾车》等职,此诸执掌车服皆为礼官职司,与应属冬官事职的车正职守是完全不同的。据《典命》所言,车服之赐与爵命等级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这在相关记载中可得到印证。如《礼记·曲礼上》:“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郑注:“凡仕者,一命而受爵,再命而受衣服,三命而受车马。车马,而身所以尊者备矣。”即在周代的贵族等级体系中,存在一个基本的象征准限。若能进至赐予车服的爵命等级,也就相当于进入贵族等级体系中的一个特殊阶梯准限之内,这个准限与备具车服之赐有关。此所言可与《周官·大宗伯》“九仪之命”相较:“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郑注:“此列国之卿,始有列位于王,为王之臣也。”此“三命受位”即相当于上言“三命而受车马”,它标志着受命者已正式登上王臣之位。这里值注意的是所谓“位”与车服间的对应关系,即三命受位而车服备具,由此亦形成贵族等级体制内一个特殊的基本限格,从而亦可见车服制度在周代爵命制度中的重要意义。此外,汉代有所谓“九锡”说,据《礼纬含文嘉》《韩诗外传》《梁传·庄公元年》范注,俱以一车马、二衣服为九锡之首。此应为与三代礼制有关的异闻佚说,但同样可证车服制在礼制中的重要地位。
综之,通过对车服制度的考察,可知其作为表现贵族等级制的物化形式,已成为三代贵族礼制的特殊标志,从而为维护贵族社会秩序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它同工官事职与车制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后者的关系不出制器利用的实用层面,与车服被用于等级制礼制层面的象征性意义是无法比拟的,因此,身为工官车正的奚仲决不可能是掌车服大夫。
三、车圣奚仲与薛国历史
在中国古代,凡是因创物利民而有所建树者,俱可为圣人。奚仲作车,自应称之为车圣。薛国历史也几乎主要由车圣奚仲的巨大影响而传之竹帛后世。《世本》有《作》篇,其中包括“奚仲作车”,其余“作”者亦乃上古帝王名臣,“作”者被认为是圣人之业。《考工记》有曰:“知者创物,巧者述之守之,世谓之工。百工之事,皆圣人之作也。烁金以为刃,凝土以为器,作车以行陆,作舟以行水,此皆圣人之所作也。”“作”者创作,有创作业绩者俱为圣人。郑玄解“知者创物”曰:“谓始端造器物,若《世本·作》者是也。”即以“创物”之义诠释《世本》之“作”,从而突显“作”者在上古文明创造开化史上的地位。察“作者曰圣,述者曰明”之义应发端于此前后,故《论语》载孔子“述而不作”乃本此义所发的自谦语。《墨子·非儒》亦曰:“又曰:‘君子循而不作。’应之曰:‘古者羿作弓, 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鲍、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则其所循,皆小人道也?’”
即墨子在维护“作者曰圣,述者曰明”之义而驳孔子儒家“述而不作”之说。此可证在孔墨时代“作者曰圣,述者曰明”乃一流传较广的观念。是后有《荀子》《吕氏春秋》《淮南子》等记载了诸多“始闿端造器物”的“作”者。如《吕氏春秋》之《勿躬》《君守》《荀子·解蔽》,《淮南子·修务训》所记事例。“作”如此成为圣人的专利,一般人不敢随意轻冒“作”者之名。如汉代司马迁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要为《史记》乃“述”而非“作”进行辩解,以表明心志。王充著《论衡》,也曾为讨论其书的性质而论及“述”、“作”,其《对作》曰:“言苟有益,虽作何害?仓颉之书,世以纪事;奚仲之车,世以自载;伯余之衣,以辟寒暑;桀之瓦屋,以辟风雨。夫不论其利害而徒讥其造作,是则仓颉之徒有非,《世本》十五家皆受责也。故夫有益也,虽作无害也。”即主张不以圣贤空名论“作”,要以是否有益世道实务论“作”,表现了王充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在如此的社会文化思想背景下,奚仲因作车而得入圣人行列,其声誉影响亦从而可知。在上古刚刚进入文明开化之初,百用待兴,亦因此促成“知者创物”最活跃的时代,于是传说中的最古帝王多富有“作”的业绩。后世认为黄帝代表文明始倡时代,故托名黄帝及其臣下的“作”物业绩也最多,这些都在《世本·作》中有所反映。可以认为,所谓“圣人制作”最初是对上古文明创物史的概括。奚仲既因作车跻身圣人创物的行列,其声名影响自然极大,亦成为薛国历史传播的主因。
奚仲是薛国始封君,家世出身显赫。就像五帝三王的先人都可以在神话传说中追溯其世系一样,奚仲也是如此。这是历史上的贵族时代紧承英雄时代而来所留下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奚仲是神话传说中的圣帝名族之后。据《山海经·海内经》言,奚仲出自帝俊之后。帝俊在《山海经》的记载中,身份属性特殊复杂,可谓是难睹其庄严法相。如据有的记载,他应即帝舜,可据另外的记载他又当是帝喾,甚或有可能是颛顼以及黄帝之父少典。这些应说明帝俊在《山海经》系统中神格及历史渊源的多面性。还有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帝俊后裔多有“使四鸟”,即驯扰役使虎、豹、熊、罴的能力。这应该说明,帝俊之族乃是被神化的善于畜养鸟兽的畜牧部落。最值得注意的是帝俊应是一位司掌日月的神帝。如《大荒南经》:“羲和者,帝俊之妻,生十日。”《大荒西经》:“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山海经》的记载可与长沙战国楚帛书的记载相证,帛书有曰:“日月夋生”,“帝乃为日月之行” 。此处的、帝即帝俊。是说帝俊乃司掌日月的帝神,具有至高的神格。总之根据上述记载可以断言,奚仲家族乃是从英雄时代传袭下来的部落酋豪显贵,因此也就具备了登上贵族时代历史舞台并在其中扮演有影响角色的基本条件。
据史书记载,奚仲任姓,封于薛,黄帝后。《左传·隐公十一年》:“滕侯、薛侯来朝,争长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 周之宗盟,异姓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据《国语·晋语四》黄帝二十五子别为十二姓,其中包括任姓,故奚仲为任姓,确为黄帝后。《世本·氏姓》:“薛,任姓,夏奚仲封薛,周有薛侯,其后为氏。”除薛外,任姓国见载于《世本·氏姓》十国,《潜夫论·志氏姓》十二国。按《世本》唯于薛载始封君奚仲,其他九国俱不详;《潜夫论》载任姓,叙奚仲居薛,次及仲虺,再及“王季之妃大任”,其余十国唯记国名而已。《路史》卷二四《国名记》载黄帝之后任姓十六国,首列奚、薛、邳三国。奚为奚仲本所居国,薛为夏所封,邳为所迁。凡此皆可见奚仲在任姓国中的影响。关于薛国始末,《左传·隐公十一年》孔疏引杜预《世族谱》曰:“薛,任姓,黄帝之苗裔,奚仲封为薛侯,今鲁国薛县是也。奚仲迁于邳,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武王复以其胄为薛侯。齐桓霸诸侯,黜为伯。献公始与鲁同盟。小国无记,世不可知,亦不知为谁所灭。”此谓薛不知为谁所灭,《路史》谓灭于楚,见下引。《春秋大事表·列国爵姓存灭表》则曰薛“不知为谁所灭,或曰齐灭之”。现在一般认为春秋末齐灭薛,薛为齐邑。《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叙任姓薛国始末则详于《世族谱》,估计其中资料应有取于汉晋以来的家谱,正唯如此,其中存有异同。如《宰相世系三上》说“任姓出自黄帝少子禹阳,受封于任”,《宰相世系三下》则说:“黄帝孙颛顼少子阳封于任。”但大抵仍以奚仲与仲虺为中心叙任姓薛国始末。南宋罗泌著《路史》,叙任姓诸国亦较详,但由于他意在重新组合上古史,故在资料的采纳上颇有特点,如注重对《山海经》的取资。其卷十四《黄帝纪上》曰:“次妃嫫母,貌恶德克,帝纳之曰:‘属女德而弗忘,与女正而弗襄,虽恶何伤。’是生苍林、禺阳。禺阳最少,受封于任,为任姓。谢、章、舒、洛、昌、荆、终、泉、卑、遇,皆任分也,后各以国令氏。禺号生禺京、梁、儋人。京居北海,号处南海,是为海司,有禺强氏。儋人任姓,生牛黎。梁生番禺,番禺是始为舟,生奚仲。奚仲生吉光,是主为车,建侯于薛。又十二世,仲虺为汤左相,始分任。祖己七世孙成迁为挚,有女归周,是诞文王。逮武为世,复薛侯,后灭于楚。”
罗氏所述仍以奚仲、仲虺为主,亦应有取《新唐书·宰相世系表》所述,但显然大量采取了《山海经》的资料。计其所述,当有取于《大荒东经》“黄帝生禺号”条,《大荒北经》“有儋耳之国”条,《海内经》“帝俊生禺号”条,《大荒北经》“有牛黎之国”条。罗氏所见《山海经》有异今本,故字或异,如儋耳其俱作儋人。按《大荒东经》曰:“黄帝生禺号”,《海内经》:“帝俊生禺号”,据此则帝俊又即黄帝,更增加了帝俊身世的复杂性;同时奚仲经禺号上接黄帝血统,不必由薛为任姓间接承黄帝裔胄的身份。罗泌综合《山海经》资料曰:“禺号生禺京、梁、儋人”,则禺号为任姓重要宗祖神的地位突显出来,其后分为三支,奚仲出于梁一支。罗泌作《路史》意在重构上古史传说时代的体系,他把别人弃置不用的史料大胆使用,由此处对《山海经》的处理,可见他对史料的剪裁熔铸自有法度。
在今日视之,《山海经》之中保存了较多英雄时代的传说,弥足珍贵,弃置不用的做法不可取。此处罗泌整合来绎述奚仲的祖世渊源,是有参考价值的。有人结合考古资料提出,奚仲出身奚族,本非中原人士,奚仲故乡奚族部落在宁夏泾源鸡山,也利用了《山海经》的资料,只是其结论欠妥。
奚仲后嗣仲虺,为汤左相,参与了伐夏桀的大业,其业绩声名至少应与身为车正的奚仲相侔。《孟子·尽心下》曰:“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赵岐注谓莱朱“一曰仲虺是也”,若然则仲虺与伊尹齐名,为商初重臣。仲虺又与商之贤大夫老彭齐名,《大戴礼记·虞戴德》:“昔商老彭及仲傀,政之教大夫,官之教士,技之教庶人,扬则抑,抑则扬,缀以德行,不任以言。”按仲傀即仲虺;老彭,王聘珍《解诂》引曰:“殷贤大夫。”老彭为孔子所仰慕,《论语·述而》载孔子自言“窃比我于老彭”。此为儒家所述老彭及仲虺之遗言余教。以仲虺与伊尹、老彭并称,其在商初的地位、影响可知。仲虺又曾为汤作诰,《书序》:“汤归自夏,至于大,仲虺作诰。”②今在古文《书·仲虺之诰》,论者谓此诰乃宰辅戒商汤,若伊尹作《咸有一德》,周公作《无逸》《立政》,亦皆告时君之辞。③ 其言颇有影响,在先秦文献中多被引用,如《墨子·非命下》:“《仲虺之诰》曰:‘我闻有夏人矫天命于下,帝式是增,用爽厥师。’”④《左传·襄公十四年》:“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荀子·尧问》:“其在中岿之言也,曰:‘诸侯自为得师者王,得友者霸,得疑者存,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 此诸语皆见今传《书·仲虺之诰》,其中可见一个政治家的果毅谋略,亦对人君有劝谏启迪意义,是以又以嘉谋善语的形式多方为人所传喻,亦使仲虺以成功的政治家形象垂名在商初历史上。
考仲虺之名,《风俗通义》曰:“凡氏于字,伯、仲、叔、季是也。汤左相仲虺,孔子弟子仲由。”①说“仲”为仲虺排行不甚妥,“仲”乃承奚仲而来。奚仲一名乃氏加排行而成,故“仲”乃奚仲而非仲虺排行,奚仲一名于周则如虢仲、康叔之类。奚仲以车圣身份成为任姓薛国始封君,后奚仲迁邳,仲虺居薛为汤左相,即相当于在商初复振薛国,于是上承奚仲之字作为大宗始君之高朗令名,且以示秉承先祖光烈之义。先秦宗法制以王父字为氏乃立氏常法,但一般非必局限于王父字,更多则以先人字为氏即是。《唐书·宰相世系表》谓仲虺乃奚仲十二世孙,仲虺取奚仲字为氏,其中有“祖有功、宗有德”之义。综之,纵观先秦薛国历史,奚仲为始封君立国于夏初,且以神圣裔胄及作车豪族的封君宗长身份,垂著后世。继有仲虺承奚仲余烈重振其族于商初,以辅相宰臣之位见重于时,且有懿言嘉谟传遗于世。入周之后,挚仲氏任以王季之妃生文王于周,再不见堪与奚仲、仲虺比肩的任姓族裔,薛国已逞式微之象。
故任姓薛国历史,彪炳辉煌于夏商之际,出现奚仲、仲虺这样功烈昭世的先人,而且唯此二人是使薛国史得以垂著竹帛的圣祖烈君。如果从文化与文明的轮回运转过程看,五帝三王时代乃中国历史的一个周期环节,任姓薛国在此周期内扮演了一个比较有声势影响的文化、文明角色。由于渊源于英雄时代的奚仲家族积蓄起巨大的历史创造潜能,成功地在先秦时代导演出奚仲作车的文明伟绩,从而使中国古代为世界文明的发展作出贡献。奚仲之后,其族孕育出仲虺这样的政治精英,为其族在殷商的发展开出端倪。薛国历史亦因奚仲与仲虺先后两位圣祖烈宗,在先秦贵族时代争得其应有的文化地位。进入周代之后,此家族因积蓄起的文化创造能量行将挥发净尽,以至族运凌迟,后继乏人,终至随着先秦时代的期运终结而沉寂沦替下去。
最后附论薛国的地理问题。《左传》记奚仲居薛,后迁邳,仲虺复居薛,是薛与邳乃薛国最初两个龙兴之地。关于薛地所在,《汉书·地理志》载“鲁国有薛县”,自注:“夏车正奚仲所国,后迁于邳,汤相仲虺居之。”据记载,薛与邳两地紧邻,《水经注》卷二五:水“又西迳薛县故城北,《地理志》曰:‘夏车正奚仲之国也。’《竹书纪年》,梁惠成王三十一年,邳迁于薛,改名徐州。城南山上有奚仲冢。《晋太康地记》曰:‘奚仲冢在城南二十五里山上,百姓谓之神灵也。’”又曰:“ 水又西迳仲虺城北。《晋太康地记》曰:‘奚仲迁于邳,仲虺居之,以为汤左相。其后当周,爵称侯,后见侵削,霸者所绌为伯,任姓也。’”下引《晋书·地道记》曰:“仲虺城在薛城西三十里。”是谓奚仲本居薛,后殆因人口、居地增扩等原因,又在紧邻之地另建邳而迁居,至仲虺复居薛。上引应劭曰“邳在薛”,是谓邳与薛密迩紧邻。据上引《水经注》,仲虺虽居薛,但又别筑城邑居之,即上所谓仲虺城。据此推测,薛殆即奚。即奚乃奚仲本所居邑,后受封,因人口蕃息,居地扩大,于是又增建城邑,并改称奚曰薛。奚与薛声相近,奚如此被并入薛,是后记载中亦见薛而不再见奚,但故地仍保存着奚的旧迹。《路史》卷二四《国名记》载黄帝后任姓十六国,首列奚、薛、邳三国,奚下曰:“郑樵云:‘鲁奚邑。’今徐之滕东南六十青丘村,有奚公冢、奚公山。阳晔《徐州记》云:‘仲造车辙存焉。’”薛下曰:“今滕东南五十有故薛城,故汉县,战国属齐为徐州,秦为薛郡。”是奚仅因保存着奚仲故迹而在传闻中存在,且因密迩于薛而附属焉。是后薛入齐,曾为田婴、田文封邑,又曾为徐州,至秦于此设薛县,最后为薛郡。薛在行政建制上日益发展扩大,奚则以自然邑落附属于薛地,而在行政建制规划上则湮没消失。若无车圣奚仲的传闻旧迹,恐怕奚也早已被人们所遗忘。由此可见奚仲在薛国历史上的价值。
葛志毅,1947 年生。历史学博士,大连大学特聘教授,辽宁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古代社会与思想文化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