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仲造车的认证与历史意义
李健民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勤劳、智慧,极具创造精神,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夏代奚仲是古代中华民族的圣贤。奚仲造车,对我国古代社会的交通,乃至军事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古代文献对奚仲造车多有记载,其中以先秦文献的记载成书年代为早。此外,考古发掘也提供了相关的佐证。本文就此予以认证,进而阐述奚仲造车的历史意义。
一、先秦文献对奚仲造车的记载以及相关的考古发现
先秦文献对奚仲造车的记载主要有《墨子》《管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墨子·非儒》:“奚仲作车。”《管子·形势解》:“奚仲之巧,非斫削也。”《荀子·解蔽》:“奚仲作车乘。”《吕氏春秋·君守》:“奚仲作车。”诸多先秦文献不约而同地记载了造车者为奚仲,可见这是不争的事实。
考古发掘的资料表明,夏代确实已有双轮车的出现。1994年,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XII 区北部,发现一段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双轮车的辙印。辙印上口宽约40厘米,深约15厘米,轨距约1.2 米,辙沟内的灰褐色土极为坚硬。车辙的发现,证明二里头文化时期确实已经有了双轮车,其轨距与1996 年在河南偃师商城东北隅发现的商代早期车轨大致相当。二里头文化已被学术界确认为夏文化,可见夏代与早商时期的双轮车之间有着不可割裂的传承关系。在河南安阳殷墟已经发现许多商代晚期的马车实物,结构相当完善,证明当时的造车技术已经较成熟。关于其技术渊源,学术界曾有各种说法。二里头文化车辙的发现,为商代晚期双轮车制造技术找到了一个合理的源头。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认证名人故里的热潮。这是传承并弘扬中华古代优秀文化遗产的可喜现象。但是相关文献记载准确并得到考古佐证者,却为数有限,乃至纷争不断,难以确认。奚仲造车,不仅文献记载准确,而且有考古发掘出土夏代车辙的证据,实属难得可贵。尤其令人欣喜的是,古薛国故地,山东滕州前掌大晚商墓地发现多座车马坑。商晚期距夏代不过数百年,此项重要的考古发现为确认奚仲造车、奚仲受封于薛提供了弥足珍贵的实物证据。
关于车发明的渊源,研究者认为,车的发明过程较可能是由徒手搬运重物,发展至用圆木棍垫在下面拖拉重物,以至车轮和车的发明。最初的车轮是由一块整木制成,称为“辁”,以后逐渐发展成有辐条的轮子。前文所引《荀子·解蔽》“奚仲作车乘”,注曰:“黄帝时已有车服,故谓之轩辕。此云奚仲者,亦改制也。”这表明,车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原始社会末期很可能已有车的雏形,至奚仲时加以改良,并设专门的官吏监督制造。
二、奚仲造车的历史意义
奚仲造车创造了我国古代最早的陆路交通工具,其历史功绩人所共识。不惟如此,奚仲造车的贡献还在于,车的发明促进了牵引动力——马的引进与推广使用。
家马的起源是学术界长期探索的重大课题,近年的研究已有显著进展。在我国南、北方旧石器时代的遗址里都发现有马的化石,但至新石器时代,出土马骨的遗址却发现极少,记录较清楚的仅有属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陕西西安半坡遗址、河南汤阴白营遗址和山东历城城子崖遗址等,而且这些遗址发现的马骨标本都很少。与此同时的其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均未见马的骨骼。故此推测,如果在我国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确实存在马的话,其与当时的人类也几乎没有什么关系。迄今为止,夏代晚期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和商代早、中期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中也未见马的骨骼。马骨的真正发现是到了商代晚期,即属于商代晚期的河南安阳殷墟遗址里发现了马坑和车马坑,里面葬有完整的马。与其年代比较接近的山东滕州前掌大遗址也发现了车马坑,出土了完整的马骨架。可见此时,驯马驾车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
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最早的家马出自亚咸海以北草原内的安德罗沃文化层,距今约4000 至3000 年,大体相当我国的夏商时期。奚仲造车为夏代,而夏代的二里头文化遗址并未见马骨,可知当时车辆的牵引当为人力而非马力。但人力车难以多载,尤不能疾行。夏代至商代中期,因生产力所限,车的使用并不广泛。而商晚期国力强盛,尤其是连年对外征伐,加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交流频繁,战车和乘车的需求骤增,人力牵引显然已不能适应形势。马驾车,不惟可负重,亦可疾行。故此,商晚期家马引入,马驾车即应运而生。马驾车的出现,车的创造是关键。车的制作乃历史之必须,但若无夏代奚仲造车,车制作的时间很可能延迟,马驾车的出现亦当更晚。目前已发现的商晚期马车都是木质双轮单辕车,辕前端有一驾马的衡,载人的车舆位于辕后部轴的上方。除车轮以外,其他几个部件均附少量的青铜零件、饰件。据车马坑内出土的遗物,可将商代晚期马车的用途分为两类。一类是战车。在已发现的商代晚期车马坑中,有18 座放置了兵器,多为铜戈,这种车当为用于作战的战车。此外,在已发现的车马坑中,许多车舆中不见武器,这大概是贵族日常出行的乘车。战车与乘车在结构上没有什么差别。
商代晚期车马坑的埋葬方式多按照车子原来使用的情况埋葬,即驾马与车套在一起,两马侧卧在车辕两旁。此外还有拆车葬,下葬时,驾马与车脱套,将马车的主要部件共存一坑。
除马车之外,据甲骨文、金文和文献记载得知,商代晚期还有人力推拉车和牛车,但迄今尚未见考古发据证实。1989年,在殷墟郭家庄的发掘中,发现一座羊坑M148,内埋二羊一人,二羊头部附近皆有车构件。上述迹象表明,这两只羊,是供人们役使拉车的羊,因而为当时可能存在一种用羊拉的小车提供了线索。概言之,车是人类代步的交通工具。奚仲造车,进而出现马驾车,极大促进了我国古代陆路交通乃至军事的发展,在我国古代社会的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我们纪念奚仲造车,不仅感念奚仲的伟大历史功绩,而且要更好地发挥中华民族的聪明才智,力争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李健民,1945年5月出生于北京市,196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78年至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工作。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考古资料信息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生导师,中国博物馆学会理事。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参加国家重点社科项目《陶寺发掘报告》《1978——1980年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发掘简报》《陶寺遗址1983——1984年Ⅲ区居住址发掘的主要收获》《山西襄汾县大柴遗址发掘简报》《山西垣曲小赵遗址1996年发掘简报》等的撰写。多年来致力于青铜兵器的研究,发表论文近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