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奚仲的名义
——奚仲造车的文化意义
李学功
内容提要:奚仲文化,是文明开篇时代史事、传说交融下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是上古以迄于今华夏民族创制、传承的宝贵文化记忆。这种文化记忆以文化传统的形式加以呈现,它承载着历史,表达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和知识重构。奚仲造车及其所蕴含的文化信息,从一个侧翼回应了车起源于本土的疑问。其所深具的价值意义,早已超越时空成为后人宝贵的精神遗产。
关键词:奚仲 文化记忆 价值意义
大凡一个民族文化创世的时代,亦恰是这个民族需要英雄并且产生英雄的时代。在中国文明开化的史页中,人们口耳相传的黄帝、尧、舜、禹时期,正是这样一个文化中国众星丽天的开天辟地时代,而奚仲便是中国文化传承中书于竹帛的造车英雄。
一、先秦两汉文献所见奚仲事迹
论及奚仲,谈到奚仲,先秦文献《左传》《墨子》《荀子》《管子》《韩非子》《吕氏春秋》等多有记录,兹胪列如下。
《左传·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山海经·海内经》①:奚仲生吉光,吉光是始以木为车。
《墨子·非儒》:奚仲作车。
《荀子·解蔽》:奚仲作车,乘杜作乘马,而造父精于御,自古及今,未尝有两而能精者也。
《管子·形势解》: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圆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明主犹奚仲也,言辞动作,皆中术数,故众理相当,上下相亲。巧者,奚仲之所以为器也,主之所以为治也。斫削者,斤刀也。故曰:奚仲之巧,非斫削也。
《韩非子·难势》:若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
《吕氏春秋·君守》:奚仲作车。
至汉,《新语》《淮南子》《论衡》《说文解字》等文献对奚仲事迹亦有所述记,兹摘引如下。
《新语·道基》:川谷交错,风化未通,九州绝隔,未有舟车之用,以济深致远,于是奚仲乃桡曲为轮,因直为辕,驾马服牛,浮舟杖,以代人力,铄金镂木,分苞烧殖,以备器械。
《淮南子·修务训》:奚仲为车。
《论衡·谢短》 :造城郭及马所生,难知也,远也,造车作书,易晓也,必将应曰:仓颉作书,奚仲作车。诘曰: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
《说文解字·车》:车,舆轮之总名也,夏后时奚仲所造。
《蔡中郎集·释诲》:奚仲供德于衡辀。
按诸上述文献,其所揭示的信息概有:
1.奚仲是夏禹时代的人物,受封于薛。
2.奚仲的踩台、出场,与“车”密切相关。尽管史籍间或有黄帝及其他人“作车”的记载,但就先秦两汉时期文献所载录的“作车”之事而言,无论是记载的数量还是与车的关联度,黄帝等人皆远不及奚仲。托名黄帝,乃是后世“托古”心理、“托大”心理的影响,正如丁山先生所指出的,“黄帝简直成了中国一切文物的创造者——自天空的安排直至人类的衣履,都是黄帝命令他的官吏分别制作的。这样,黄帝不就等于创世纪所谓耶和华上帝吗?”
3.奚仲,是中国上古时代工艺行业具有始祖神格特征的车文化创始性人物。历史选择了奚仲,“善为车者,必曰奚仲”“奚仲为车”“驾马服牛”“济深致远”。奚仲成为夏禹时代——早期国家时期的交通英雄,奚仲之作为在中国交通史上具有开创性、奠基性意义。
二、奚仲造车的文化探寻
车,作为古代社会重要的交通工具,作为文明初始时期重要的“文化硬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甚或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面貌。奚仲造车,透露出社会演进的运动轨迹和工艺文化变革的重要信息。《史记》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楚有“适诸夏路”,既名“夏路”,则奚仲造车当渊源有自。
自先秦以迄于清,奚仲造车说见诸于历朝之经、史、子、集各类文献。除前引先秦文献外,秦汉以降,更有《后汉书》《宋书》《南齐书》《魏书》《隋书》《新唐书》《宋史》《金史》《资治通鉴》《通典》《通志》《文献通考》《水经注》《元和郡县志》《刘宾客文集》《容斋
随笔》《太平御览》《文苑英华》《册府元龟》《玉海》《太平寰宇记》《衡庐精舍藏稿》《日知录》《山西通志》《山东通志》等等诸多经籍文献赓续不断的书录与记载。凡此,从传统文献的角度,皆说明我国车子出现的时间,至迟可以追溯到夏代。
在此,值得指出的是, 1994 年在二里头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中,考古工作者获得了一次重要的发现,兹引录如下:在二里头遗址XII区北部(今洛河滩内)发现了一段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双轮车的辙印,辙印上口宽约40厘米,深约15厘米,轨距(以两辙中线之间距计)约1.2米,辙沟内的灰褐色土极为坚硬。车辙的发现,证明二里头文化时期确实已经有了双轮车,其轨距与1996年在偃师商城东北隅发现的商代早期车辙大致相当。可见,夏代与早商时期的双轮车之间,有着不可割裂的传承关系。
在安阳殷墟已经发现许多商代晚期的马车实物,结构相当完善,证明当时的造车技术已比较成熟。关于其技术渊源,学术界曾有种种说法,二里头文化车辙的发现,为商代晚期双轮车制造技术找到一个合理的源头。
不惟如此,考古工作者在奚仲受封之薛国故地,发掘工作也有了新的重要进展。1995 年在山东滕州前掌大商代晚期墓地的发掘中,清理出3座车马坑:M40、M41、M45。均为一车二马。1998年9月底至1999年1月,又清理车马坑2座。上述二里头文化遗址车辙印的发现以及古薛国商代车马坑的发掘,为奚仲造车说,无疑提供了较为坚实、可信的考古学依据,并从一个侧翼回应了车起源于本土的疑问。
三、奚仲文化的价值意义
一个显见的事实是,人类“自己的回忆脱离不了客观给定的社会历史框架,正是这种框架,才使得我们的全部感知和回忆具有某种形式;过去的许多方面,一直到今天都还在影响着我们的情感和决定;经验是可以跨代传递的,这种传递一直延续到儿孙们的神经处理过程的生物化学中去;过去未能如愿的未来希望,可能会突然和出人意料地具有行为指导作用和历史威力”。
奚仲造车的传说,是上古以迄于今,华夏民族创制、传承的宝贵文化记忆,它通过以奚仲的名义的“文化造型(文字记载、礼仪仪式、文物)和机构化或制度化的沟通交往(朗诵、庆祝、观看),把它们保持在人们的记忆之中”。这种文化记忆最终以文化传统的形式表现出来,它承载着历史,表达着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和知识重构。在此,笔者所关注的是,奚仲文化记忆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获得重新释放时,由此带来的价值追问。
奚仲文化,反映了早期国家时期,文明制作者——文化英雄的典范政治色彩,而典范政治恰是传统社会追捧的价值目标。于此进行反思,有利于以新的视角审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众所周知,中国政治传统或者说中国文化的本旨不在“规范”而在“示范”,不在“命令”而在“教化”,是以强调树立榜样,追求建立贤人政治、典范政治为基本的价值诉求。在典范政治目标的作用下,决定了古代中国“法先王”的政治传统,决定了历史“向后看”的文化思维模式,正所谓“鉴往知来”是矣。具体到奚仲而言,古人称“奚仲供于衡”“善为车者,必曰奚仲,以其利于运也”,“绳奚仲之范模”,“奚仲作车,苍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凡此,皆有彰显典范、尊重传统、示范伦理之意。对此,《管子》似表达得更为显明:奚仲之为车器也,方圜曲直皆中规矩钩绳,故机旋相得,用之牢利,成器坚固,明主犹奚仲也,言词动作,皆中术数,故众理相当,上下相亲,巧者,奚仲之所以为器也,主之所以为治也。斫削者,斤刀也,故曰,奚仲之巧,非斫削也。
这样一种先贤为表、“以身作则”、考虑人心、风华芳臭的政治传统和文化思维方式,使得奚仲“中规中矩”的德性伦理,在道德践行的层面得到了极大地阐扬与发挥。这是颇具典型的传统的圣王贤相政治模式,是典范政治的伦理宣示。应当看到,传统对典范政治的宣扬与维护,确曾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也必须指出,典范政治终究是人格政治。这种单单依靠圣人、贤人乃至君子建构起来的理想人治局面,既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也难以维持社会的久安。可以毫不夸大地说,中国古代典范政治的体制架构,由于在制度设计层面排拒了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力和空间,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权大于法”的专制制度。在今天典范政治生态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典范政治范式发生转换的新历史条件下,重新审视、反思历史上一再上演的贤人为面具的典范政治剧,让人们对那个时代的记忆转换到一种唯一的、反思的意义之中,就此出发,应当是别有意韵的。
基于对奚仲为代表的圣贤文化的反思,在坚持建设现代社会的制度框架下,开掘奚仲文化的合理内核,找寻奚仲文化中支持或者说契合现代社会的文化因子,不仅必需,而且必要。应当说,奚仲造车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及价值意义,早已超越时空成为后人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薛城既以奚仲薛国故地而名,在奚仲文化的开发中,应当以奚仲作为城区文化注意力资源,加大以奚仲为品牌的车文化创新力度,形成文化资本,着力提升奚仲身上所附丽的车文化的传播品质和文化产品附加值,让手艺的思想因现代的范式转换而生辉。
李学功,历史学教授,中国先秦史学会理事,浙江省高校哲学历史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湖州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