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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姓与氏的使用

7/17/2014 4:34:20 PM | 4287057次阅读 | 来源:中华薛氏网

      当我们的祖先进到有文字记载的殷周时期,也即我们今天所能从古代文献中所了解到的时期时,姓和氏的区分与作用已经相当明显了。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中对此有一段全面而准确的概括:“三代之前(按:这里的“之前”是指三代结束之前,即秦以前的夏、商、周三代),姓氏一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今南方诸蛮此道犹存。古之诸侯诅辞多日‘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故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按:即指秦时期及其以后),姓氏合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这里,谈了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是“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姓所以别婚姻”,这是我国古代姓与氏未台一之前姓与氏最基本的特点。在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中,政治舞台基本上由男子独霸,所以男子都必须以氏相称。方能“别贵贱”。也正因为如此,当时各种各样的氏相当多,正是用以反映男姓之间各种各样的差别。先秦的男子是不称姓的,郑樵在《氏族略序》中曾指出,司马迁在《史记》中、刘知几在《史通》中称周文王为姬昌、周公为姬旦是错误的,“三代之时无此语也”。郑樵还由此而慨叹:“虽子长(按:司马迁字子长)、知几二良史犹昧于此”!后来,顾炎武在《原姓》中也曾明确指出:“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最贵者国君,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他在举出春秋时期若干例子后进一步指出:“考之于《传》(按:此指《左传》),二百五十五年之间有男子而称姓者乎?无有也。”有些同志不明白先秦称谓制度的这一重要特点,至今还在重犯前人早已指出过的错误。例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的《中国历史人物辞典》中就以“姬昌”、“姬发”、“姬胡”、“姬宜咎”、“姜小白”之类作为辞目,而以“周文王”、“周武王”、“周厉马”、“周平王”、“齐桓公”之类作为附见辞目处理,这是和先秦的实际完全不合的。相反,《辞海》就未这样称呼先秦人名,是正确的。

  与之相反,先秦的妇女却都称姓。因为当时的妇女平时不参加社会活动,她们一生中作为社会成员之一被社会其他成员所注意,要与其他成员相区别,最主要的时刻就是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出嫁。为了“别婚姻”,不至出现同姓通婚的禁忌,她们的姓是决不能含混的。所以,她们不但必须称姓,而且终生不变。未出嫁时,一般都在姓之前加上排行,称为孟姬、仲姜、叔媿、季姒之类。或在姓前加上自己所自出的国名,如秦嬴、齐姜、褒姒等。出嫁之后,则在姓之前加上丈夫的国名或氏,如孔姬、棠姜、息妫之类。西周王室长期是姬、姜二姓通婚。周王的王后,在世则称“王姜”,死后一般在“姜”之前加姓的号。春秋时鲁国国君的夫人之见于《春秋》者,桓公夫人称“文姜”、庄公夫人称“哀姜”、僖公夫人称“声姜”、文公夫人称“出姜”、宣公夫人称“穆姜”、成公夫人称“齐姜”(此据《日知录》卷四《仲子》的统计),基本上没有例外。民间传说“孟姜女哭长城”的孟姜,史无其人,但却是先秦时期妇女最常见的称呼之一。所谓“盂姜”,就是姜姓家的大女,“孟”是老大的意思。如果理解为姓孟名姜,那就全错了。此外,当时称呼妇女还可以在其姓之下加一个氏字,如姜氏、赢氏等。《仪礼·士昏礼》称“祝告妇人之姓日:某氏耒妇”,正是指的这种情况。直到近代,还常见“娶妻张氏”、“有妇人王氏” 之类称呼。至于将出嫁以后的妇人称为“张王氏”、“李赵氏”等,就更为普遍。这种对妇女以姓相称,出嫁后又加上夫家的姓的习惯,完全是先秦时期习俗的遗存。

  由于“姓”是母系氏族时期形成的,同一女姓祖先者始终同姓,是“统系百世而不变”的,所以先秦时“姓”的数目很少。据顾炎武的统计,“见于春秋者,得二十有二”(《日知录》卷二十三《姓》)。如周王室及其同姓封国鲁、晋、郑、卫、燕、虞、虢、吴、随、巴等国都是姬姓,齐、申、吕、许等国是姜姓,寨、徐等国是赢姓,宋国为殷人之后是子姓,越国为夏人之后是姒姓;陈国为虞舜之后是妫姓。可是,“氏”却比“姓”多若干倍,因为“氏者支也”,是要不断分化的,正如刘恕在《通鉴外纪》所说:“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顾炎武任《原姓》中所说:“氏焉者,所以为男别也;姓焉者,所以为女坊也。”随着子孙的繁衍,为了“别贵贱”的需要,氏就必然不断增多。或者以祖辈父辈的某些特征作为自己的氏,或者因天子、诸侯的赐予而得到新的氏。《左传·隐公八年》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这里的“氏”与“旗”是同义词。这段话的大意是:天子封建诸侯,因为他出生于某姓而决定他的姓,根据所赐予的土地之名称而作为他的氏。诸侯以字作为自己的谥号,后人就以此作为自己的氏。作官而又世代有功,后人就以官名为氏;此外,也可以以所封的采邑为氏。

  氏的不断增多,主要是在周代,特别是春秋、战国时期,这有着多方面的来源。古代典籍中对此有较多的记载。顾炎武在《原姓》中认为“国君无氏,不称氏称国。”“次则公子,公子无氏,不称氏称公子。”“最下者庶人,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然则氏之所由必,其在于卿大夫乎?故日:诸侯之子为公子,公子之子为公孙,公孙之子以王父字、若谥、若邑、若官为氏。氏焉者类族也,贵贵也。”顾炎武真不愧是大学者,他的这段论述是相当全面而准确的。王、侯不称氏,称国,如晋午、郑胜之类(当然,也可以认为,王、侯就是以国号为氏,如郑文公叫郑捷,蔡庄公叫蔡甲午之类);王侯的子孙不称氏,称公子、公孙。广大的卿大夫(公子、公孙的非嫡传后代也是卿大夫)就要讲究“别贵贱”的氏。广大的庶民百姓,本身就是贱者,当然也不会有氏。这样,卿大夫和士就成为讲究氏的有无与变化的主要成份,他们或以祖辈之字、谥、邑、官的不同,就有了不同的氏。如果看得更细一点,得氏的来源远不止这四种,《通志·氏族略》分得最细,有三十二类。汉代的《风俗通义·姓氏》(按:此篇全篇已佚,现据《风俗通义校释》所辑佚文)与《潜夫论·志氏姓》都分为九类。如《风俗通义·姓氏》所载:“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国。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职。以号,唐、虞、夏、殷也;以谥,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伯、侯也;以国,曹、朱、朱、卫也;以官,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叔、季也,以居,城、郭、园、池也;以事,巫、卜、陶、匠也;以职,三乌、五鹿、青牛、白马也。”这里有几点需要补充解释一下。“以字”为氏,就是以前辈之“字”为氏,《潜夫论》所举例子更为清楚:“伯有、孟孙、子服、叔孙,所谓字也。”“以居”为氏,即以居住之地为氏,《潜夫论》所举例如‘东门、西门、南宫、北郭”。“以职”,《潜夫论》作“以志”,应理解为突出的标志,不应理解为官职,因为前面已经有了“以官”。至于“以志为氏”的实例,汉代有三乌群、五鹿充宗等,只是数量很少,后人遂难以洞其原了。在《风俗通义》和《潜夫论》二书中,共载了当时所见的氏六百余个,这应当是先秦时期常见氏的汇编(古代文献中最早专门记载姓氏的是《世本·姓氏》,可惜佚亡过甚,现在几种辑本都是零残之文,故而要了解先秦的姓氏,还不如汉代文献)。

  当我们了解了古代的这种姓氏制度之后,方能消除若干误解。试举几个先秦的知名人士为例:

  春秋时期的孔子,绝不是姓孔名丘。“孔”只能是他的氏,孔子是宋国贵族之后,宋国是殷代遗民所建,故而孔子的姓应是殷代贵族之姓。即姓“子”。所以以“孔”为氏,这是因为他的先祖本宋襄公之后,先是以“公孙”为氏,到孔父嘉时,“五世亲尽,别为公族,故后以孔为氏焉”(《孔子家语》卷三十九《本姓解》),即不能再以“公孙”为氏,孔父嘉之后遂以“孔”为氏。这属于“以字为氏”之类(孔父嘉应是以公孙为氏,嘉为名,孔父为字)。孔丘是孔父嘉的六世孙,仍以“孔”为氏。

  战国时的屈原,当然也不是姓屈,但以屈为氏;以屈为氏的来源,是因为屈氏的祖先本名瑕,“受屈为卿,因以为氏”(《史记·屈原列传》《正义》引王逸说)。即是说.是因封地在屈,以地为氏。

  战国末年的杰出帝王秦始皇,不少书籍都称他叫嬴政,这是错的。当时的男子只能称氏,不能称姓。秦始皇的祖先是赢姓,但他因生于赵国的邯郸,所以是以赵为氏,这在《史记·秦始皇本记》中写得很明白:“名为政,姓赵氏。”《索隐》解释说:“生于赵,故曰赵政。”所以,秦始皇只能称为赵政。不能称为赢政。正因为如此,《淮南子·人间训》才会说“秦王赵政,兼吞天下而亡。”高诱也才会明白注释说:“始皇生于赵,故曰赵政。”《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西汉初年,陆贾对刘邦说:“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集解》解释说:“赵氏,秦姓也”。这就是说,秦始皇本是以赵为氏,由于当时已有姓氏合一之俗,所以又可以说是姓赵。“灭赵氏,就是灭掉赵家子孙的天下,灭掉了赵家的秦王朝。

  在“男子称氏”、“女子称姓”这一总前提之下,先秦时期有几种情况是值得注意的:

  1.由于氏的确定比较灵活,所以,不仅子辈孙辈可以有新的氏,就是一个男姓贵族在一生中也可以有新的氏。或一生中可以有几个不同的氏。顾炎武在《原姓》中曾明确指出:“氏可变也”、“姓不变电”。例如人们很熟悉的商鞅,他本是卫同公室的子孙,故既以“卫”为氏,又以“公孙”为氏,被称为卫鞅、公孙鞅。后来他到了秦国,其封邑在商,故又以“商”为氏,称为商鞅。在《左传》中,士会是称呼最多者之一,在《春秋名号归一图》中共列出八个:士会、士季、随季、随会、季氏、随武子、范武子、范会。这其中,“会”是名:

  他本身是十,故以“士”为氏,“季”是他的字:“随”和“范”都是他先后的封地,故先后以“随”和“范”为氏;“武”是他的谥。即是说,他先后有“士”、“随”、“范”3个氏。故而他的称呼也就达8个之多。

  2.在男子称氏的同时,女子也有称“氏”的。如“姜氏”、“赢氏”之类,这在《左传》等书中较为常见。这里的“氏”,并非姓氏之“氏”,而是与“姓”同义。正如我们在前面所引述的《氏族略序》所说,是“姓可呼为氏”。顺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三《氏族》中曾经指出:“姓与氏,散亦得通,故《春秋》有姜氏、子氏,姜、子皆姓而云氏是也:”与此相类,“氏、族对为别,散则通也”。《左传》中习见的有“母氏”、“舅氏”、“伯氏”等,这些“氏”,实际上与“族”通用,就是指的族。需要为顾炎武之说加以补正的是,“姓与氏散亦得通”这一说法不够准确,因为“姓可呼为氏,氏不可呼为姓”,二者不能互通。当然,这写都是指先秦时期。

  3.“男子称氏”,在先秦时期,实际上是指有身份者即统治阶级成员而言。广大的穷苦百姓无“别贵贱”之需要,也不大讲究宗法,故而一般是没有氏的。这就是前引郑樵之言“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顾炎武之言“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如果原来有氏,以后沦落到无氏的地步,必然是社会地位发生了大的变化所致。这就是前引郑樵之言:“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按:此语见于《左传·襄公十一年》所载盟书),以明亡氏则与夺爵失国同,可知其为贱也。”

  4.在又有姓的区别,又有氏的区别的情况下,虽然氏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更大,氏的区分也比姓的区分更细,但能否通婚,仍然只能以是否同姓为标准。所以,氏同而姓不同的,如齐国与晋国都有栾氏,氏是相同的,可前者姓姜,后者姓姬,他们之问可以通婚。相反,姓同而氏不同的,如齐国的崔氏与东郭氏,因为都姓姜,他们之间就不能通婚。齐庄公时,崔杼要娶东郭偃之姊。虽然东郭偃是崔杼的下属,可仍以“男女辨姓”为理由,坚决表示“不可”,(见《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就是一例。

  5.当春秋、战国时期“氏”的作用越来越大,已开始起到姓的作用时,曾将姓与氏又称为“正姓”与“庶姓”,称为“本姓”与“氏姓”。如《礼记·大传》“其庶姓别于上”,《注》云,“姓,正姓也。始祖为正姓,高祖为庶姓。”《疏》云:“正姓,若同姓姬,齐姓姜,朱姓子。庶姓,若鲁之三桓,郑之七穆。”《论衡·诘术》:“古者有本姓,有氏姓。”“以本姓则用所生,以氏姓则用事、吏、王父字。”只是这类称呼后来未能流传,故而我们比较生疏。但偶尔也有用的,如我们研究古代姓氏,《日知录》是必读之书,《日知录》最好的本子是黄汝成的《日知录集释》,在卷二十三《氏族》条中,《集释》引沈彤之说,“汉人所云‘姓某氏’者,皆以庶姓言也。”这里的“庶姓”,就是指的汉以前的氏:

  6.男子有姓有氏,但只称氏称名。这不仅在先秦文献中从未见到姓名连称者,就是秦代与汉初也是这样。钱大昕曾在《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姓氏》条中指出:“三代以上,男子未有系姓于名者,汉武帝元鼎四年,封姬嘉为周子南君,此男子冠姓于名之始。”这是后人往往容易忽视的,我们应当加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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