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以后,我国姓氏制度基本稳定,但秦汉以后的古代姓氏制度与现代相比较,在用法上有个比较大的差异,这是今天大多数人所难以理解的。
今天的人无论是姓什么,相互之间不会有什么高下差别。可古代在很长一段时期,不同的姓之间是要分等级的。这种情况产生于汉代。
在汉代经济繁荣发展的基础上,一些地主、商人财富迅速增长,也有少数官僚获得了大量财产,例如樊重,“世善农稼,好货殖,三世共财。……上下戮力,财利岁倍,乃至,广开田土三百余顷”(《后汉书·樊宏传》)。他家“广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鱼赢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同上《集解》引《续汉书》)。这种豪门往往建立起规模不小的庄园,拥有保护自己、镇压乡民的武装。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官吏队伍中产生了少数门生广、子孙多、累世公卿的家族,如东汉时期著名的弘农杨氏,四世兰公;汝南袁氏,四世五公。上述这两类人原来既非六国贵族之后,又非汉代刘氏皇族之后,可门高势重,就形成了新的世家大族,被称为“士族”、“门阀”,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在东汉用“察举制”选拔官吏的制度下他们很容易进入仕途,乃至可以控制入仕之途。当时的“选士而论旗姓阀阅”(仲长统《昌言》)、“贡荐则必阀阅为前”(《潜夫论·交际》)之类记载,正是这些世家大族走上政治舞台的明证。东汉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每个军阀都有一些世家大族作为支柱。例如江东的孙坚、孙策就是“外仗顾、陆、朱、张”四姓(《三国志·吴书·陆凯传》),建立了东吴政权。在东吴政权的文武大臣中,如顾雍、朱桓、周瑜、鲁肃、陆逊等本人就是世家大族的代表人物。到了魏晋时期,又以“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吏,各州郡的大小“中正”往往就掌握在各州郡的世家大族手中,仕进成为他们的特权,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晋书·刘毅传》)的局面。
就在这种情况下,各地都出现了一些高门大户,如上面提到的吴郡的顾、陆、朱、张四姓,琅琊王氏、陈郡谢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颍川荀氏和陈氏、平原华氏、东海王氏、山阳郗氏、河东裴氏和卫氏、扶风苏氏、京兆杜氏、陇西李氏、北地傅氏等等,都成为豪门大姓,高人一等。盛行修族谱,严格地“别贵姓、分士庶”,“有司选举,必稽谱而考其真伪”(《新唐书·柳冲传》),形成了统治阶级之中事事以门第相尚的风气。甚至,以国家法令规定士庶之间不得通婚(如《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高祖纪》太和元年、十七年都有这方面诏令)。这股风气,一直延续到唐代,高门大姓仍在统治阶级中享有特殊地位。(当然同姓之中,也有差异,如《新唐书·高士廉传》所说:“一姓之中,高下悬隔。”讲究姓氏者,当然是指各姓中的上层人士)。每一郡之“望族”称为“郡望”,受人尊敬。唐太宗时由中央政府出面重修《氏族志》,共列入“氏族”293姓,1651家,其中又分为三则九等。唐人刘饣束《隋唐嘉话》载,“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乃禁其自婚娶”,是当时望族中之望族。宋代学者杨亿在《杨文公谈苑》(此书已佚,此据《宋朝事实类苑》卷五十八引)中,对唐代情况有一段简明的综述:五姓七家等高门“地势相倾,互相排诋,各自著书,盈编连简,殆数十家。至于朝廷为之置官撰定,而流习所徇,扇以成俗,虽国势不能排夺。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谓之土族,此外悉为庶姓,婚宦皆不敢与百家齿。陇西李氏乃皇族,亦自列在第三,其重族望如此。……其俗至唐末,方渐衰息。”宋代另一位学者沈括在《梦溪笔谈》卷二十四也有同样记载。《西厢记》中的崔莺莺是博陵崔氏之女,故而老夫人不愿将她许给无门望的张生,而要许婚给郑家,正是唐代世风的崔、郑等七姓“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的写照。而今天还流传在人们口中的“王谢门高非偶”,“旧时王谢堂前燕”的古人名句,也正是来源于古代的这种世风。
关于从汉末到唐代讲究门第、姓分贵贱的具体情况,我们不可能多作讨论。但从上面简略地介绍之中可以知道,古代有过这样一段大讲血统、姓分贵贱的时期,这应当是我国古代姓氏制度开展中的一段十分特殊而不愉快的阶段。这个阶段在中唐以后逐渐结束,到了宋代就不再起作用。如《日知录》卷六《取妻不取同姓》所说:“唐人最重谱谍,而五代以后则荡然无存,人亦不复问此。”不过,一直到现代,还有某些遗迹。解放前,在某些人家住宅的大门门框上刻有“荥阳”、“天水世家”之类字样,一般称之为“堂名”,这正是在按古代高门大姓的郡望来表示这是谁家的住宅。刻有“荥阳”者,表示是荥阳郑氏之后,这是郑宅;刻有“天水世家”者表示是陇西李氏之后,这是李宅。这正是古代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