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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名、字、号的特征

7/17/2014 5:20:46 PM | 4287127次阅读 | 来源:中华薛氏网

   人名,从本质上说.只不过是一种“明”人的符号,一种区别你我及其谁的标识。草昧时代,天地间无所谓名,老子曰:“无名万物之始。”在人类感到“必也正名乎”的初期阶段,也只是使用公名,如炎、黄、尧、舜,一个氏族的部落名称,就是这全部落的人名。直到原始公有制解体,“我”的地位从“我们”中脱颖而出。宣告独立,这才有了私名。那时间大约是中国的夏朝。

  商代的取名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征:

  1.以天干命名。如盘庚、小辛等,此命名法是殷帝王的专利。

  2.以地支命名。甲骨文中的贞卜人物有名“午”、“卯”的。

  3.以地名作人名。商殷远祖帝喾兴于高辛(地名),故名“高辛”。

  4.因事而名。商汤名履,《帝王世纪》云:“主癸之妃回扶都,见白气贯月,意感以乙日生汤,故名履。”

  5.以德为名。此命名法对周代的谥号产生过重大影响,如追谥商帝辛为纣,纣者“残义损善”也。

  名之出现字、号是周代之事。周人以避讳来敬事神灵。呼名唐突不敬,因此立字以尊名,字、号专供人称呼。呼字表示客气尊重,又立号以尊字,把号呼得格外响亮便表示对人特别客气,特别尊重。“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周礼》)。据《礼记》载,周人“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但加字时男女有别,“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名和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白虎通》)。古人命名用以自称,表示谦谨,命字是用来给朋友呼唤的,表示客气。名除自称外,神圣不可侵犯,凡尊亲、君上、圣人之名都要讳言。字是由名孳乳而来,是用以表德的,不用讳言。对晚辈及地位卑贱的人只称名不称字,谦称自己时用名不用字,尊称别人时用字不用名,这大概是“字以表德”的缘故。

  所谓号,有人号和自号之分。人号是别人给取的,有爵号、官号、谥号、绰号之分。文人矜奇喜异,兴致所至,往往根据自己的情况立号,这就是自号。一个人可以有几个自号,宋代以后,一个人甚至拥有数十个自号,通过这些自号,可观其人生之志趣、寄托、业绩、癖好、居室、收藏、形貌、性格、经历等等。

  春秋时期,取名有所谓5种方法和6项条规。

  5种方法:

  名有信,指据人的出生与某事相联取名,并且该事真实可靠。如唐叔虞出生时,手里有纹似“虞”字,因而命名为虞。

  名有义,指以德命名为义。如武王名发,是因为文王见武王出生,以为武王必发兵诛暴,故命名为发。

  名有象,指据其人与某物相类取名。如孔子,头像尼丘,故名丘。

  名有假,指取名凭借外物。如孔子的儿子伯鱼出生时,有人进鱼,故取名鲤。

  名有类,指儿子与父亲相像,视父亲当时的观感觉得类不类或肖不肖而命名。如桓公的太子与他同生日,故命名曰同。

  6项规定:

  1.国君之子,不用本国名做人名。春秋时,晋侯周、卫侯郑、陈侯吴、卫侯晋皆以他国为名。

  2.不以官为名。僖侯原名司徒,因用了官名,后改名为中军。

  3.不以山川为名。统治者若用山川名,则另为山川改名。

  4.不以隐疾为名。隐痛疾患为不吉利,不能用于人名。

  5.不以畜牲为名。若以猪为人名,祭祀时则废猪;若以羊为人名,则祭祀时废羊。

  6.不以器帛为名。器帛是礼的见证物,若用器帛作人名,则废礼。

  春秋时期命名还有这样的特点,常常在姓和名之间加助词之、施、不等。如孟施舍,姓孟名舍,施为助词。

  周秦命字的方法大致有如下几种:一是同义互训。如颜回字渊,《说文》:“渊,回水也。回,渊水电。”二是反义相对。楚公子黑肱,字子皙,“皙,人色白也”。黑与白相对。三是连义推想。秦百里字视明,视者,察也,由此推想到明瞭。四是联义实指。楚公子启字子闾,闾是里门,名启字闾,取启门之义,由启而指常开的实物里门。五是辨物充类。宋公子段字子石,段读为碬,为磨刀石,属石类。六是伯仲排行,楚国的成大心字孙伯。七是干支五行,楚公子午字子庚。

  汉代王莽禁二名,以单名为荣,以二名为耻。王莽禁二名影响深远,取单名的习惯延续了300年,以致魏晋以后单名仍较二名为多。在《后汉书》和《三国志》中,单名人物占绝大多数。

  汉代命字方法有其特色。一是用尊老排行来命字。周秦时已开始用伯、仲命字,但汉代命字使用排行字、尊词、敬词,并使字变为二言。如司马相如,字长卿,长是排行,卿是敬辞;杜诗字君公,君、公都是尊老字;杨荣字子孙,子、孙均为谦逊之辞。汉代还出现了一些新兴的排行字,如元、长、次、幼、稚、少等。二是用美辞来命字。这些美辞主要有表尊老的、表称谓的、表身份的、表形容的、表德性的、表行为的、表赞叹的,等等。

  魏晋六朝时,二言之名喜用“之”字,世代相袭。如王羲之有子玄之、凝之、微之、操之、献之,而微之又有子桢之,献之有子静之。其原因:一是“之”是道教组织中用于名字的暗记。二是南北朝的避讳,对一些时尚的字可以通融,或故意不避,这是避讳史上一个特殊的时代,因此王羲之一家,不以“之”避家讳。

  魏晋六朝命名时还喜用“阿”字。在这之前,也有用“阿”于名的,《汉高祖本纪》称老大母为阿妇,《三国志》中鲁肃称吕蒙为阿蒙,曹操的小名叫阿瞒。但此风在魏晋六朝是一种时尚,称“阿”以表亲爱。粱武帝称临川王为阿六,王右军称王临之为我家阿林。后来“阿”用于名,王蕴小名阿兴,许询小名阿讷,刘叔秀小名阿秀。

  晋代命字,常在名后加辞。元恭字显恭,“显恭”字和名相同,“显”为加辞。到六朝又出现了名和字完全相同的情形。如庚仲容字仲容,田承嗣字承嗣。此风唐代尤甚,如崔载字载,孟浩然字浩然等。这种风尚,唐以后仍有延续,如宋代杨砺字砺,今人张振武字振武。

  除了名和字相同外,唐代取名命字还有三个特点:一是喜用排行称呼,如白居易为白二十二舍人,张曙为张十一功营,还有徐十一娘、吕三娘等。二是一言之字的复古。一言之字在周秦至汉初出现颇多,西汉中叶渐衰,至唐代复兴,可能和唐中叶儒学复古运动有关。三是唐代命字出现了又一批新兴的称谓美词和助字。称谓美词如已、予(吾、我)、臣、友、汝等。用于命字的助词是可、以、如、若、斯、也、哉等。如毛奇龄字大可,郑党民字以道。

  五代多以“彦”命名,此风波及宋初。有人作过统计,自唐末五代至宋初,以“彦”人名的大小人物见于吏册的约145人。“彦”本美名,用“彦”命名,可能与当时的战乱和人们对太平盛世的向往有关。

  宋代取名命字定号常用尊老字,如老、望、父、翁等。以“老”命名定字的.如胡唐老、李寿朋字延老,以“叟”命名、字、号的,如陈敬叟、诸葛说字宁叟、朱昂号退叟,以“翁”命名、号的,如王次翁、欧阳修号醉翁等。

  宋代命字还常常以名省形,叶湜字子是,是为“湜”的省形;秦桧宇会子。这种方法可以上溯周秦,孔子的儿子鲤,字伯鱼;元明清三代仍有以名省形命字的,如元代李山献字献之,明代何汝霖字雨人,清代黄淼字水心。

  辽金元时人名多用奴、哥字。“奴”字的初始义为罪人、贱役,世称社会低下的人为“哥”。多用哥、奴字可能是以下两个原因所致,一是辽、金、元以游牧民族进人中原,文化程度浅薄,汉化的人名粗俗不堪,有名猪粪、狗狗、七斤,比较起来,以哥、奴命名要文气多了。二是哥、奴在汉人中作乳名用以示溺爱,如刘裕小名寄奴,欧阳修有子名僧哥。

  金人多加汉名。金人通晓汉文,能用汉文命名。本名用于内部交往称呼,汉名则用于诏、令,章、奏,并沿袭汉人避讳习惯。

  元代汉人多作蒙古名。金和元的统治者入主中原后有所不同,金统治者女真族接受汉化,从帝王至庶族都有汉名,而蒙古族不通汉文,并有用夷变夏的野心,对汉人常以赐蒙古名示宠,故汉人颇多模仿蒙古名的。如汉人张荣造舟济师,太祖赐蒙古名兀速赤,而小名仿蒙古人叫拜帖木耳。

  明代由汉人朱元璋建立,取名多承汉族习俗。清代由女真族努尔哈赤建立,命名习俗继金代。明清两代在取名上有两个特征不可忽视。

  一是明清对取号风气大盛。号产生于春秋,春秋至汉代基本上是用“伯、仲、子、父”命号;唐宋命号风气渐兴,取号多用“居士”;元代命号多用“道人”;明清命号风气大盛,并出现了一些怪号,如落落庵、咄咄翁、小小园、惺惺叟、好色斋、辟仙之不欲升天者、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斋、西北之西北老人等。文字最长的号如“万里行脚僧,小浮山长,统理天下名山风月事,兼理仙鹤粮饷,不醒乡侯”。

  二是清代考据风对人名的影响。考据学对人名的影响有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消极的影响表现在人名用字上出现了一些冷僻字,取名单重视文字手段和技巧的运用;积极的影响表现在考据学家以人名为训诂材料,通过考证,写出了一些人名研究的专著,如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俞樾《春秋名字解诂补义》、胡元玉《驳春秋名字解诂》,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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