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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

10/16/2016 10:21:59 AM | 3882838次阅读 | 来源:中华薛氏网

各位宗亲,各位兄弟姐妹:大家好!

在这里,我受大会主席团委托,向大会提交修改章程的建议。报告如下: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成立三年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八大工程完成了两项、四个半:两项是指网站(中华薛氏网)和手机报(中华薛氏手机报)会刊(经济导刊);四个半是指族志、通谱、商会、祖祠尚在推进起步,不一而足。然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本身的不成熟也明显暴露,尤其因为宗亲们来自天南地北,个人经历、经验、思想等有很大差异,而又没有充分的时间加以磨合,难免产生工作矛盾和内部不同意见的纷争;尤其理事长与创会法人秘书长之间分歧比较严重,原任理事长自201489日另搞所谓“薛氏总会”筹备以来,后两年不再实质性参与我会领导工作,而联谊会的组织、管理及业务开展也因缺乏有力的集体领导而处于比较艰难的境地。

以上情况,是首届理事会不能不正视的客观问题,不能不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但“失败是成功之母”,一个新生事物总要经历多次失败,经过多次磨合与反复求索,才能逐渐成熟起来;而联谊会中人无论是理事长、副理事长,还是秘书长、副秘书长,都应像鲁迅先生那样,敢于正视现实,勇于总结教训,纠正自我,注目于公心公利,做宗亲的“公仆”, 以期“而今迈步从头越”,团结奋斗,开启新的征程。

这是我们寄托于新一届理事会和全球800万薛氏儿女的。

鉴于当前的实际问题,为推动联谊会工作取得进展,建议修改章程如下,请大会审议。

  1、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遵照民政部81号最新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首先界定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为基于薛氏文化传媒运营主体管理下的群众自治性社会活动团体,对外实行创会法人会长负责制;对内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决策顾问机构)、会员大会(权力机构)、理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督机构)。确保依法合规,科学决策,民主管理,集体领导。

确定年会举办顺序

依据2013年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发起成立时的远景规划,正式确定每年祭祖、联谊和年会举办顺序,即沿着薛氏老祖宗的迁移衍播路线:自山东(古薛)至江东(邳薛)、川东(蜀薛)、河东(汾阴薛)、陇东(西北薛)、关东(东北薛)、闽东(华南薛)、海东(台海薛),以上八大郡区,轮流坐庄,轮流承办,相互尊重,相互补台,共建中华薛氏大家园。

 各郡区所含省份如下:山东郡区(京津冀鲁)、江东郡区(皖赣苏浙沪)、川东郡区(云贵川藏渝)、河东郡区(晋蒙豫两湖)、陇东郡区(陕甘宁青新)、关东郡区(黑吉辽东)、闽东郡区(闽粤桂琼)、海东郡区(港澳台海)。

实行理事长轮值制

为加强联谊会领导工作,完善联谊会领导体制和组织建设,使其常规化制度化,建议八大郡区轮流推选理事长,每届理事长任期3年,最多连任两届;同时,为表彰理事长为宗亲所做的贡献以及保证亲情交接,每届卸任理事长连任两届名誉理事长,并荣膺联谊会终身荣誉理事长职务。

建立理事长月度例会

八大郡区为每届理事会推选2名副理事长及5-10名理事,副理事长及理事可连任。建议建立理事长月度例会制度,在相应的时间段由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或理事长办公会议,检查秘书处工作落实情况,听取监事会工作报告,安排未来工作。

调整年费及会费缴纳

 免除理事与副秘书长的年费缴纳,只缴纳会员会费,100元为会员终身会费;建议理事长年费数额为2030万元,常务副理事长年费510万元,副理事长年费数额为15万元,并视个人会费缴纳数额与薛氏文化传媒公司股份挂钩,年底分红。

 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

 由八大郡区推选监事会成员,由法人会长拟定监事长、常务副监事长和监事名单,报大会批准(鉴于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理事会、秘书处工作进度、财务支出等,而秘书处设在北京,因此监事长和常务副监事长、监事应以能以经常来往北京的人选为宜)。

谢谢!

                               

                            中华薛氏宗亲联谊会 监事会

201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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